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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2022年度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12 点击量: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度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建〔2023〕21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市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开展建筑业统计工作,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83亿元,同比减少2%;其中,在省外完成产值1075亿元,同比增长1%;年度新签合同额3668亿元,同比减少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94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上报统计报表企业5981家,同比增加13%。全市有9家苏州建筑业企业被评为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其中,综合实力类4家,建筑装饰类4家,建筑外经类2家,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综合实力、建筑外经两个类别中均有上榜。
 
二、全市住建部门统计工作情况
 
1.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市住建局认真贯彻省住建厅相关统计工作要求,强化落实建筑业统计工作的规范性,顺利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建筑业指标改革试统计工作。
 
2.做好“两个联动”。一是做好统计报送情况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清查的联动,梳理统计长期未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优先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清查名单。二是做好统计报送情况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联动工作,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等情形的,扣减企业信用分。
 
3.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根据各地住建部门统计工作总结和推荐,经研究,决定对尹仪华等12名建筑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和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7家建筑业统计先进单位(详见附件)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个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好成绩。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高。部分企业没有专门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未制定、实施统计数据审核制度,企业内部数据传递不及时,导致本单位统计数据错报、漏报。
 
2.部分地区工作人员把关不严。部分地区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统计报表,未及时识别报表中存在的明显数据错误,影响我市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实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做好“应报尽报”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的企业按照要求按时、准确、全面录入统计数据。对未及时上报的企业,在信用考核中予以扣分。
 
2.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指导企业明确统计口径、掌握统计方法,提高数据敏感度,对异常数据、问题数据,必须进行核实、督促企业整改。我局将对统计质量不高、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企业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3.加强统计分析预测。各地住建部门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制定并实施提高本地区建筑业产值的政策文件,为本地区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意见。
 
附件:2022年度苏州市建筑业统计工作先进名单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