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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关于明确建筑材料登记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点击量: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明确我市建筑材料登记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徐住建发〔2023〕64号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经研究,现将我市建筑材料登记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中须登记的建筑材料,是指进入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直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建筑材料登记范围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工程建筑材料登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徐住建发〔2022〕139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工程建筑材料登记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徐住建发〔2022〕187号)等规定执行。
 
二、我局委托徐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进入主城区(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登记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电子登记证明。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三、建筑材料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建筑材料登记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对主城区范围内施工现场提供建筑材料的供应单位可在建筑材料登记监管平台上申请办理(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业务工作→网上办事→徐州市建筑材料登记)。
 
咨询电话:0516-85649030,咨询QQ群:491399717。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