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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印发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量: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筑建通〔2024〕32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规范我市既有建筑改造工作,明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建设标准,保障既有建筑改造安全,结合贵阳市实际,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已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住建局。
 
附件: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7日
 
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
 
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2023 年 7 月 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 号),要求统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与质量安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构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精细化治理水平。
 
为规范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工作,明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建设标准,保障既有建筑改造安全,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指导下,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抢抓“三大工程”政策机遇,借鉴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和建筑消防救援经验,结合贵阳城市建筑特色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实际,邀请设计、审查及消防应急救援管理等行业领域专家,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贵阳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前期、建筑改造、结构改造、给排水改造、暖通改造、电气改造等九个部分,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等方面规范既有建筑改造主要内容,明确了不同改造形式下既有建筑应符合的基本规定,以及如何适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原有标准等,既综合考虑了安全、功能、舒适、美观等因素,又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技术”。同时,《导则》也鼓励实施既有建筑改造安全综合评估,科学研判改造实施可能面临的问题,避免出现改造成本过高、安全受损等现象,为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审查工作提供依据。
 
《导则》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负责技术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下麦路迈德国际 B2 栋3 楼,邮编:550081,电话:0851-84851691)。
 
《导则》旨在帮助设计人员理解和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不属于工程建设标准,不作为使用者规避或免除相关义务与责任的依据。未尽事项详见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涉及的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如有更新调整的,适用过程中应以更新变动后的施行版本为准。
 
主编单位: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
 
参编单位: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贵阳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
 
贵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中心
 
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
 
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
 
主要编制人员:宋娟 张莉 时鑫 陈波 王媛 周遵奎 陈挺 王强 李建军 叶敬 冉群 郑涛 蔡泽民 王勇 肖军 姚冬平 吴志毅 张俐 周慧 刘创 周娅 娄林 谭海丽 冉和清 孙红林 邓中华 陈祖义 杨瞻 石国伟 肖常健 周双 靳冬 赵有亮 邹毅斌 蔡德忠 刘学义 陈亭烨 马利中 陈琦 张思琪 陈琰 石琳 马荣珠 伍贵峰 张薇
 
主要审查人员:刘朱 朱志强 张诚 胡斯川 余之影 刘武奕 唐飞 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