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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点击量: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的通知
 
芜市建函〔2023〕108号
 
各有关单位:
 
自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来,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缓解城市内涝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建设过程中,发现仍存在部分施工图审查落实不足、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施工质量差、材料不合格等问题,影响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绵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审查管控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技术审查要点》对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专篇的落实情况、海绵城市设计指标、海绵设施材料及设备以及海绵设施竖向衔接设计、海绵设施结构层设计和海绵设施与排水管网衔接高程是否满足要求等内容作为审查重点。
 
二、施工质量管控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图施工,落实场地竖向要求,确保雨水汇水连续顺畅,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应加强地下管网、调蓄设施等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透水混凝土混合料宜采用搅拌站预拌,搅拌运输车运输至施工现场摊铺,提高透水混凝土混合料的稳定性,避免废水、扬尘、噪声等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污染。
 
海绵设施建设工程的结构层铺设、管道安装、溢流口安装是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当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预拌透水混凝土》(T/CECS 10224)、《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版)、《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等的有关规定。
 
三、材料质量管控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对进场海绵设施相关材料进行验收,重点查验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外观、尺寸规格等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应当把控透水材料的强度及透水性能,排水管材的环刚度等性能。
 
四、质量监督管控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参建各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质量行为的监督抽查,强化对原材料、构配件的监督抽检,对海绵专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专项验收管控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芜湖市建设工程海绵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进行海绵专项验收,并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海绵城市主管部门。未组织建设工程海绵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六、运营维护管控
 
运营维护单位应组建专门的海绵设施运营维护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海绵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细则、操作规程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应加强降雨来临前和降雨期间设施的巡视、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或要求,定期对设施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运营维护方案。
 
附件:海绵材料质量要求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