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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及征集智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量: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及征集智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壮大我市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助力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推动全市建筑工程造价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经研究,拟征集造价业务专家组建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具体征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智库专家应当具备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不限年龄;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造诣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业务权威;
 
(四)具有建筑工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五)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智库专家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工程造价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工作建议;
 
(二)参与工程造价领域课题攻关,对工程造价领域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与分析;
 
(三)参与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研讨、论证、评审等工作;
 
(四)参与推动我市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积极分享技术和项目经验;
 
(五)参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等相关工作;
 
(六)参与工程造价其他业务工作。
 
四、智库专家应提交材料
 
(一)《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三)专业能力、代表性工程业绩等证明材料。
 
五、推荐程序及要求
 
按照“自愿、择优、公开、流动”的原则,申报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推荐,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住建局审核。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专家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泰安市建筑工程造价智库专家申请表》纸质版于3月15日前一并汇总报送至市住建局,电子扫描件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
 
市住建局将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入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开。
 
联系人:张科新;联系电话:5331292;地址: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泰安市岱宗大街379号);邮箱:tadezzh@163.com。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