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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公布

发布时间:2023/07/18 点击量: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审计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公布济南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济建标字〔2023〕2号
 
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审计、国资、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工程造价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3〕13号)工作要求,经研究确定大辛南区A-3地块住宅等6个项目作为济南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为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改革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改革试点项目规范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修改现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关于定额计价等相关内容,确保试点项目规范实施。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试点改革项目要求,做好相关计价软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
 
二、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要加强改革试点项目造价管控,在项目实施各节点,做好总结分析,并汇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试点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质量完成造价改革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项目的统筹、推进,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审计、行政审批服务、国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从不同角度在项目立项、审批、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为改革试点项目提供支持,全力推进我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济南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审计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