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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印发《2023年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5/24 点击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安办〔2023〕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厅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厅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们拟定了《2023年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张程      
 
联系电话:027-68873802
 
附件:2023年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要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2023年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要点
 
全省住建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省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抓实抓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机制健全、上下贯通、部门联通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危大工程和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 2 轮全覆盖精准排查。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6 月底前实现基础项市州全覆盖,实现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与从业人员现场“三违”行为实时预警联动管理,并与诚信管理平台进行联动加减分。加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印发《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创新“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坚持“一案四查”“严管重罚”,强力执法监督,从严从快处理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确保实现省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确保平稳安全运行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稳定监管队伍。狠抓信息化建设,所有管道燃气企业建成 SGADA 系统、GIS 系统、巡检系统与密闭空间报警控制系统,用户端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和金属连接软管全覆盖,提升监管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隐患,突出抓好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场站以及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等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强化瓶装液化气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强化多部门综合执法和跨区联合执法,严格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支持行业兼并重组,依法依规推进市场整合。加快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确保质量和安全。加强应急建设和燃气安全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和全民安全用气意识。
 
三、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构筑城乡房屋安全屏障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各地探索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动态监测,对重点危险房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排险解危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城镇新增D级危房,有序推进C、B级危房治理,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引导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使用行为,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与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风险处置能力。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房屋使用安全意识。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危房解危,按照“一栋一策”要求,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10月底前整治到位,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12月底前全面完成。坚决守住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底线,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销号。
 
四、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强化城市道桥涵隧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桥梁信息化管理,所有城市桥梁具备自动监测功能。严格落实城市道桥涵隧监管养护各项制度。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危桥、城市道路塌陷等问题整治,提升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城镇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强化供排水工程施工、设施运行维护与消毒药品管理,保证城镇供排水安全。推进城市排涝体系建设,系统提升城市防范应对内涝能力。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组织开展汛前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城市管理安全
 
健全城市管理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重点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整治和积存渗滤液处理,有序推进填埋场封场修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渗滤液泄漏、填埋气自燃、填埋堆体滑坡、焚烧设施设备爆燃等安全风险。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针对户外广告牌、窨井盖、共享单车、路沿石、指示牌等问题多发部位进行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楼顶招牌动态清零。
 
六、加强消防审验工作,把好消防源头安全
 
关加强消防审验工作质量监管,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审验职责,规范消防审验工作流程,提高消防审验工作质量。积极宣贯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修订出台《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我省低风险备案项目的类别清单。加大对全省消防审验工作抽查检查力度。强化专业技术支撑,更新消防审验专家库,根据新发布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编制《消防设计难点问题答疑指南(第二册)》。优化消防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开发消防验收终端 APP,将消防审验系统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