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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被认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量: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日照市等18个城市被认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复核,认定重庆市等18个城市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区等12个园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1家企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各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我部将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0日
 
据了解,2016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现建造方式的工业化、绿色化和智能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装配式建筑既是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有力抓手,又是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
 
日照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同时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培育市场规模、加强技术培训,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保障措施和人才培养机制,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5月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2017年11月,日照市被评为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18年7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日照市召开;2019年7月,日照市被列为山东省装配式钢结构住宅重点发展的试点城市。日照市已累计发展装配式建筑260万平方米。